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科技局、数据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
现将《西安市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科技局 西安市数据局
2025年3月5日
西安市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方案
为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智能技术应用水平,优化养老服务质量与效率,计划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智慧养老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在养老机构集成应用,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内,计划开展养老机构智慧化试点建设。后期结合试点经验、数字化发展和养老需求增长,不断拓展智慧养老院建设内容和数量。根据试点情况,逐步调整建设范围。
二、建设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设备适配适用。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实时高效又具备智能化特征的养老服务。考虑性价比,链接现有设备,采购配置必需终端设备,联通智慧入住、照护、食品等设备。紧贴老年人需求特点,方便老年人使用,有效消除数字鸿沟。
网络全面覆盖,场景综合应用。鼓励配备5G网络,网络通信覆盖居住、医护、餐饮、活动空间、休息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进智慧入住、智慧餐饮、智慧照护、智慧安防、智慧运营等多场景全流程、全时段落地应用。
注重隐私保护,数据规范共享。重视数据安全,加强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使用等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和被非法获取,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规范数据标准,打通养老机构和市区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按需上传数据至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按权限接受数据和视频监管。
三、建设内容
通过智慧养老院建设,在养老机构集成应用智慧养老产品及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智慧入住管理
依托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系统,进行出入院身份验证和电子登记;结合健康检测一体机等设备,进行入院评估建档,并提供持续性健康档案管理;支持住院及出院费用自动结算;实现家属预约探视、视频交流等功能。
(二)智慧餐饮管理
依托移动端、触摸屏、呼叫设备等,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餐饮服务。实现智能化菜品、菜谱、膳食营养搭配。鼓励支持老年人及家属通过套餐等方式选餐,而后进行分类统一分餐。鼓励养老机构应用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市、区县(开发区)监管平台,共享餐饮服务人员健康信息,推进食品留样电子化,实现食品加工与留样的实时监控、智能分析与数据追溯。
(三)智慧生活照护
借助智能化照护设备和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日常起居、清洁卫生、体位转移、智慧关爱等服务。在老年人房间配备紧急呼叫报警器和防跌倒装置,应用智能床垫、体征检测、无感睡眠监测等生命体征探测设备,及时发现并预警老年人异常情况。依托健康监测设备和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定期进行疾病评估及相关危险因素分析,为老年人制定完善照护方案。选配智能化康复辅助器具,指导老年人使用,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肢体运动、视听力、言语康复等服务。利用电视、触摸屏等,为老年人提供视频、音频等智能互动服务与阅读、棋类游戏等文化娱乐服务,让老年人便捷获取智能陪伴。
(四)智慧安全防护
根据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要求,配置物联网监测设备和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监控、自动预警。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安装智能视频监控;配置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等,并可选配智能地板、水浸等监测设备,对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实行消防监控以及漏水、漏电、燃气泄漏等危险情况的24小时自动报警和处理。
(五)智慧管理运营
机构实现日常管理包括人事、物资、档案、服务计划、工作执行计划、统计报表等管理信息化,以及老年人信息、护理人员服务信息及机构运营等相关信息。养老机构相关信息数据与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接。
服务过程支持采用电子派单、工作提醒与执行签名,建立数据库,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保证机构服务运营过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底前)
下达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通知,明确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要求。养老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作出具体安排,确定首批建设单位上报市民政局。
(二)示范建设阶段(2025年4月-10月)
完成首批智慧养老院试点建设,形成可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相关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要对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加强工作保障和督导实施。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5年11月-12月)
市民政局制定和完善工作规范,组织实施评估验收,主要考核建设及应用效果,重点考核设备可用度、设备应用度、数据可靠度、操作便捷度和用户满意度等指标。相关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加强工作组织和协调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民政局明确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工作部署、标准规范修订、验收评估等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市科技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养老资源,帮助养老机构维护智慧养老平台及解决技术难题,积极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在智慧养老院中的实际应用,对智慧养老院评估提供专家支持。市数据局提供技术架构与指导,为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智慧养老院数据交互加强技术支撑,为智慧养老院建设开展数据分析,对智慧养老院评估提供专家支持。相关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智慧养老院建设作为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要将此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共同推进试点方案落实。
(二)资金扶持
1.补贴对象。已在本市登记成立并备案的养老机构。申报建设并按照本方案以及智慧养老院评估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实施,市级对经验收通过后的养老机构(以下称“项目主体”)择优给予补助。
2.补贴申报。项目主体通过评审验收后,可向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提交资金扶持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智慧养老院建设自评报告;
(2)建设投资清单;
(3)建设投资正规发票。
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在审定后,向市民政局申请市级扶持资金。
3.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由市级给予最高一次性补贴50万元。补贴资金从市级福彩公益金列支,由市级兑付至项目主体。
4.资金使用。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可用于补贴项目建设、网络环境布设、物联网等设施设备配置和软件开发及运维服务采购程序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智慧养老院建设是本市养老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区县(开发区)应结合区域情况和养老机构发展水平,通过建设智慧养老院,使智能化管理更好服务老年人,优化养老服务资源,拓展养老服务内涵。
(二)加强组织协调。智慧养老院建设补贴工作由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应积极引导养老机构在制定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过程中接受指导,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全力推进项目完成。
(三)落实主体责任。养老机构要充分结合本市智慧养老院建设要求和自身发展目标,优化建设方案,提升服务能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智慧化管理、护理人员智慧养老设施设备使用等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对智慧化养老场景与设备的应用能力,切实提高自身智慧化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严格资金管理。严格监管,从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对存在骗补行为的项目主体严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要开展资金绩效评估,督促资金高效用于项目主体智慧化建设。
(五)强化项目监管。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与过程管理。对建设完成的养老机构,要建立回头看或督查制度,提升智能软硬件的使用效率。市级相关部门将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附件:智慧养老院建设验收表
附件
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验收表
单位:平方米、张、人、万元、分
基本信息 (机构填写) |
机构名称 |
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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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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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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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法人登记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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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关 |
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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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核准 床位数 |
保基本床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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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姓名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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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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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老年人 情况 |
能力完全丧失 |
职工情况 |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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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重度受损 |
医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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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中度受损 |
护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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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轻度受损 |
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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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完好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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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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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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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表 备注:共120分,90分合格。“*”为硬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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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项目 (100分) |
建设内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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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通信 (5分) |
具备完善的网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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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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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化设备覆盖(5分) |
配备环境、安全、位置感应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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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入住 (15分) |
线上预约,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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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院身份验证,自动识别并登记来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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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健康检测设备,入院评估建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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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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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餐饮 (15分) |
在线选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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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营养搭配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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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自助结算,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时补贴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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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电子化,食品安全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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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照护 (30分) |
线上监护、紧急呼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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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健康监测设备,健康数据自动采集、分析、预警, 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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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健康评估,并持续完善照护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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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智能化康复辅助器具,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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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互动与文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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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安防 (10分) |
安装智能安防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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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系统运行效果和应急响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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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营 (10分) |
人事、物资、档案、服务过程与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等实现信息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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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数据安全、人员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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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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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化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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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感受 (10分) |
老年人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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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有效处理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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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养老院方提供,验收组判断,最高不超过20分) 填写模式:建设内容,实现效果,加X分。 共加X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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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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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补助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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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 |
本机构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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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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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团队意见 |
签字: 年月 日 |
来源:西安市民政局